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局局长官玉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光泽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扶贫工作部署精神,建立扶贫工作机制,认真落实 “五个一批” 工作要求,通过有效的帮扶措施,增强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使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有待加强;二是农村产业发展滞后,扶贫开发后劲不足;三是异地搬迁贫困人口后续扶贫工作有待强化。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总结一批扶贫工作的先进经验,挖掘一批脱贫致富、挂钩帮扶、结对帮扶的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激活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奋努力、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转变贫困户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把扶贫和扶志结合起来。
二、强化精准识别。一要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体系,通过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完善贫困对象的发现、认定、消除和退出机制。二是要建立相关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数据对接,准确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资产情况,做到精准识别。三是要建立基层干部精准识别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按国定、省定标准乱报、拿申报贫困户做人情、故意漏报贫困人口的基层干部要倒查追责。
三、强化分类施策。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因病、因灾、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力度,增加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增强政府兜底保障的能力。二是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以实施“雨露计划”工程为载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多渠道提高贫困人口的技能素质、就业素质、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三是要进一步研究异地搬迁贫困户后续劳动就业等生活生计问题。
四、强化产业扶贫。要围绕建设“中国生态食品城”,利用生态优势,扶持产业发展,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岗位,进一步提升扶贫开发能力。一是坚持“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基层组织参与”的原则,做大作强农业产业,广泛吸纳贫困人口劳动就业。二是大力整合农业资源和农业项目,建立和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定单农业”模式引导贫困户发展生态种养,实现勤劳致富。三是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以及金融扶贫资金解决贫困户发展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并印发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