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认为:新修订的“一法一例”实施以来,县政府能较好履行“一把手”负总责,推动优生优育,坚持了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及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了“一法一例”的实施,促进了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也指出我县在“一法一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工作方式转变不足,法律法规宣传存在定盲区,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待加强。会议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为了更好地促进“一法一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新修订的“一法一例”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坚持以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发挥好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促进“一法一例”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二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平台,指导各乡(镇)村(居)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在乡(镇)村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方便和服务好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事项。二是要在乡(镇)实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反馈,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三是完善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违法生育,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抚养费征收,法律责任追究和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尤其是发挥审判机关作用,突破征收难的瓶颈。
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要形成监管常态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和生育审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检查监督。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做好生育服务和咨询服务。在依法行政中出现推诿拖延、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必须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三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综合执法合力,做好行政与司法衔接工作,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在社会上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合理划分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将计划生育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员中。
四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根据“一法一例”规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力保障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建设美好幸福家庭,重点要对贫困乡(镇)村、少数民族乡(镇)村及“失独”家庭的扶持。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和《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并印发给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附件:光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