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人大常委会将按通知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福建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和南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委发〔2016〕9号),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福建省固体废弃物污染换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情况。
三、检查方式:
通过深入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四、参加检查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冬根,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邓家兴、陈鸣利、邱志和、黄金良、元盛福、雷绍平、毛家根、舒春锋。
五、日程安排:
1. 8月18日上午8:30,前往圣农公司养鸡场、美迪化工有限公司、龙祥石材有限公司、集友石材有限公司、县医院现场检查。
2. 8月18日下午3: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县环保局、建设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卫计局关于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印制书面汇报材料12份届时分发检查组成员)。
六、其它事项:
1.有关单位书面汇报材料电子版发至lgy7927089@163.com;
2. 请参加检查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20分前到县人大集中统一前往。
3. 由县环保局负责做好与被检查单位的联系工作。
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