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光泽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雄,副主任王元帜、徐仲华、陈福军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黄河,县政府副县长刘丹、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德跃,县法院、政府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组成人员的干部列席会议。王元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和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案前防范、打击整治,成效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强化部门联动、提高预防及技术反制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更加有力地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申请创建“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县检察院、县公安消防大队高度重视,主动申请延续“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创建,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积极打造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切实做到日常管理正规有序、工作亮点较为突出、社会认可度比较高。表决同意县检察院、县公安消防大队申请创建“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会议表决通过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余万春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调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以及县政府、监察委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