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上的讲话
光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雄
(2017年5月12日)
同志们:
刚才,各位组成人员对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列席会议的同志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五项制度,为我们各位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对我们依法履职行为进行了规范。借此机会,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因此,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就必须为人民行使好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优势,它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人民群众的桥梁。作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县委的决策部署,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依法科学作出决定、决议,在监督中支持政府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是殊途同归。我们每一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做到与县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群众同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对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支持人大工作。我们受人民群众的委托,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就更要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权力运行过程中就必须对我们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常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进行规范、对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我们常说人大工作要讲法律、讲规矩、讲程序,就是以制度作保障、作基础。今天提请会议审议修改完善的这几项制度,它不是摆设,是今后我们的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希望各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有关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熟练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
二要规范履行职权。我们的权力是宪法、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履行好法定职权。刚才,审议通过的组成人员守则,就要求我们在座的每一位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更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妥善处理好常务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其他社会活动应当服从常务委员会工作需要。围绕会议议题事先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要多学习、多思考,做好审议准备,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尤其审议决议、决定,希望每个组成人员都要发表意见。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常务委员会议事的范围、会议的准备、会议的召开,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如何审议议案、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以及对议定的事项如何办理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程序、代表如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好、执行好。常务委员会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体负责制,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作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组成人员守则,积极主动参与、参加会前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为审议发言做好充分准备。审议中,围绕议题认真思考,踊跃发言。特别是涉及人事任免案,更要与县委保持一致,要客观公正对待拟任对象,努力实现组织意图,不掺杂个人感情因素。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尤其是机构负责人要“忠诚干净担当”,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职权。要依照工作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好、实施好相关议题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主动、认真落实,依法严格把好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关,促进依法履行法定职权,提升人大常务委员会依法工作的形象。
三要提升监督实效。人民群众是执政的基石。习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大家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与人民同心,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作为不懈的追求。我们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要切实履行好法定职权,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常务委员会会议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一要在调查研究上作努力。要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视察、检查,调研,认真负责地找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摸到实情。二要在建议意见上多思考。要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了解其他地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主动对接政策和工作要求,分析症结,找准原因,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三要在跟踪监督上多落实。要主动沟通了解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在创新方法上多探索。刚才审议通过的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就是落实代表法,是探索一种新的监督方法。在第三次主任会议上,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工作机构负责人根据分工分别与政府相关部门及“两院”召开了联席会议,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人大各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互通情况,促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同志们,当今是法治社会,法治在不断完善,而我们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律授予的职权、遵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因此,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模范遵守法律,遵照法定程序,履行好法定职权,与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生态食品城”作出我们人大工作者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