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章第九条和《福建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辞去换届选举委员会职务。鉴于刘雄等27位选委会成员于2016年11月7日确定为县、乡代表正式候选人,光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
刘雄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水彪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余万春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海燕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传星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国延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水财辞去司前乡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荣兴辞去寨里镇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以龙辞去崇仁乡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龚新洋辞去鸾凤乡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细泉辞去杭川镇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宪辉辞去华桥乡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光锋辞去止马镇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秋辉辞去李坊乡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白丹辞去司前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松辞去寨里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庆旺辞去崇仁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维华辞去鸾凤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危世光辞去杭川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伍俊成辞去华桥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彪辞去止马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颖辞去李坊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小玉辞去司前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茹辞去鸾凤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晏露华辞去止马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艺琳辞去华桥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卓越辞去杭川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高宏代理县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司前乡党委纪委书记、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雷兴旺代理司前乡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寨里镇党委纪委书记、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林祖仙代理寨里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崇仁乡党委纪委书记、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赵星明代理崇仁乡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鸾凤乡党委纪委书记、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郑媛代理鸾凤乡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杭川镇党委纪委书记、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丁友贵代理杭川镇选举委员主任职务;
华桥乡党委纪委书记、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曾福兴代理华桥乡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止马镇党委纪委书记、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林通代理止马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坊乡党委纪委书记、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林锐代理李坊乡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