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下经济是我县实现“生态美百姓富”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有效促进我县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11月上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元帜和部份县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在县林业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寨里镇、鸾凤乡、崇仁乡,通过走访、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等形式,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我县是南方集体林区重点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84.97万亩,有林地面积240.17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98.7万亩,竹林面积40.1万亩。森林覆盖率78.15%,森林蓄积量1117.07万立方米,总立竹量9200万株。我县的自然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使林下经济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县约有100万亩的林地适宜林下经济的发展。2015年预计产值可达3.38亿元。其中:林下种植产值2.6亿元,林下养殖产值0.13亿元、相关林产品采集0.20亿元、森林景观利用(森林旅游)0.45亿元。经营面积39.3万亩,涉及农户数3573户,就业人数达11000人。
(一)领导重视,落实政策。2014年,县委、县政府将发展林下经济列入了乡镇绩效考评管理目标,并制定了具体评分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完成一个面积达100亩或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示范片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对一些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林下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给予重点扶持。几年来,已投入资金880余万元,其中,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700多万元,用于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以9个专业示范合作社为龙头的一批林下经济项目。 如投入40万元为铁皮石斛培育项目建设喷灌设施;投入20万元为林下养蜂户建设蜂巢;投100余万元,为林花、林苗、林药等项目建设林下路网、喷灌设施等。
(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一是以林+渔、林+禽、林+蜂为主的林下养殖。2014年养殖面积3.3万亩,产量超万吨,产值超亿元。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和现代渔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分别获得中央财政的支持,新建1500亩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立山塘淡水鱼养殖科技示范户199户,辐射发展养殖户4000户。建立以杉城农民养蜂专业合作社和光泽武夷山玲珑养蜂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林-蜂-蜜”林中养蜂模式。二是以林+药、林+花、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发展种植厚朴、白术、七叶一枝花、铁皮石斛、木瓜、草珊瑚、瓜蒌、葛藤、麦冬等多种中药材,成为全省中药材基地。我县累计种植厚朴达5.7万亩,总量居全省各县(市)之首,被授予“中国厚朴之乡”;发展建立了3个南方红豆杉、银杏等名贵树种苗木培育基地,建成紫薇、桂花、紫花玉兰、福建野鸭椿等绿化苗木基地2000亩。培育阔叶林下红菇菌生长环境,发展竹荪等食用菌,年产量达2600吨。三是以红菇、竹笋、油茶、松脂采割的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全县现有人工种植油茶面积4.2万亩,年产茶油60吨,价值600多万元;红菇采集基地0.2万亩,年产2.1吨,价值600多万元;竹笋采集基地5万亩,年产鲜笋7500吨,价值9000多万元;引进福建赛绿公司,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油茶基地12000余亩,计划投入5000万元在光泽金岭工业园区建设茶油加工厂,在金岭工业园区购地43.5亩,目前厂房主体已基本建成。四是以生态休闲为主的森林旅游。利用我县独有的自然地貌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发神山风景区、乌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12个“森林人家”森林旅游示范点等森林旅游项目,2012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规划建设“武夷天池国家森林公园”。全县纳入森林旅游开发和保护的林地面积达12万亩。森林旅游进入加快发展阶段,年森林旅游产值达0.45亿元。如 鸿建山庄、亿帆水乡渔村等,是集食宿、休闲、观光、旅游、科普教育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山庄,成为我县十佳旅游线路,列入省级旅游示范基地。
(三)创新方式,集约经营。一是多元化投入。探索以农民、企业、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林下经济发展投入机制,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经营模式,鼓励合作社、农户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作价入股,承担种养环节的生产管理,让农民从产业链的专业分工中受益。全县已建有林下经济合作组织60家,如福建承天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二是专业化运作。全县建立名贵花木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栽培、天子岗杨梅种植等一批符合本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农户带动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组织制度规范的示范社和示范基地,2家被评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如天子岗杨梅合作社由成立最初的52户农户种植杨梅530亩,辐射带动种植面积3000多亩;茶坪山林业合作社由初期只经营山林,发展到养殖野猪2200头、山鸡2000只等多种经营。三是规模化发展。抓住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机遇,以发展林下经济各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主,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生产。去年成立家庭农场27家,居全市第一,新增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14家,养蜂上建有全省最大规模的杉城农民养蜂专业合作社,社员达172户,养殖基地346个,分布南平、三明、江西等地。
(四)典形示范,培育龙头。为促进林下农产品深度开发,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林下经济综合效益。一是重点培育林下经济深加工企业,发展了福建承天农林科技公司、止马茶坪山野猪肉制食品公司、圣腾蛇业公司等林下产品深加工企业。二是创建品牌。加强林下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认证。新增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光泽溪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亿帆水乡渔村获全国首批“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杉城养蜂成为全省首家蜂蜜获得国家农业部A级绿色食品论证的企业、中国质量万里行联动单位,2013年“野小蜂”商标被评为省知名商标。三是创新发展。加强与高等科研院技术对接,与福建中医药大学达成和鑫木瓜品质鉴定、铁皮石斛深度开发和承天药业研发等中药材深加工合作意向;杉城中华蜂种蜂繁育场作为福建农林大学教学基地,承担3个省、国家级项目研发。四是开拓市场。借助新闻网络媒体、电子商务、“5.13”和“9.8”投洽会等平台,强力宣传推介铁皮石斛、山茶油、野蜂蜜、蛇酒、野猪肉等林下生态产品,扩大林下农产品知名度。
二、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足,示范带动不强。一是少数乡村干部和农户对于林下经济的概念理解不清,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认为抓林下经济属于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对发展林下经济持怀疑观望态度。二是农户普遍认为林下种养与普通种养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普通种养。二是部分农户对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扶持方式和优惠政策等内容认识不够,缺乏参与热情。四是有的农户思想不解放,怕吃亏、怕赔本,畏首畏尾。有的种养大户对示范带动存在顾虑,怕同行竞争影响自己的发展,单兵作战、自产自销,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经济总量小,组织化程度低,林下经济综合效益不高。
(二)指导不足,体系建设滞后。适应新形势下林下经济发展的技术推广方式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方式还有待于完善和创新。动植物防疫体系、良种繁育体系、饲料安全体系、加工流通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还不够健全,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三)融资较难,生产资金缺乏。据调查,目前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资金比较缺乏,一些涉农贷款难以落实。如林权抵押贷款我县已经实施近三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施不够到位。一是政策宣传不够,林农对该政策的知晓程度低,一些乡镇、村和农户不知道有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二是部分农户信用不高,有陈欠贷款记录,风险大金融部门没有积极性。三是有的农户认为林权抵押贷款周期较短,放款额度小,审批手续繁琐,获取贷款的机率低, 因而不愿意采用这种途径。这既给信贷业务工作带来了不便,又增加了农户的办事成本,农户意见较大。如一个存养2000只鸡的鸡舍,就需建设资金2.5万元,还有场地、鸡苗、饲料等投入,一般农户都感到资金很紧张。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农户原始资金积累少,以及贷款难度大等,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林下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三、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确保林下经济赖以生存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就必须使广大农民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的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能力。“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不一定是绿水青山,而绿水青山一定是金山银山”。更好地发挥林业生态优势,加大林地综合开发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生态、合理利用生态资源、致富增收,是为了林业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科学规划,加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充分考虑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构建稳定的生态体系。要把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农产品生产区功能定位,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尊重农民意愿,突出乡村特色、科学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模式和规模,形成符合各地实际、布局科学合理、资源效益充分发挥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三)增加投入,健全体系。为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应采取多渠道注水的办法,来融资发展。主要是:财政奖励一点、向上争取一点、集合社会资金解决一点、林权抵押贷款支持一点、保险理赔补偿一点。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典型示范户、生产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投资的主体作用,积极吸纳民间融资。此外,要加快我县林权担保收储平台建设,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帮助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解决林下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培育龙头,示范推动。我县林下经济发展虽初见成效,但大多单打独斗、效益低下,缺乏龙头带动。因此,扶持典型,抓好龙头带动就显的尤其重要。应通过培训一批有丰富林下种养经验,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发展规模的大户作为典型,以点带面、示范辐射,带动林下经济的发展。如茶坪山林业合作社、杉城农民养蜂专业合作社、中方润仿野生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承天药业、三风花木专业合作社、亿帆水上渔村等,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品牌作用,如光泽溪鱼地理标志、亿帆水乡渔庄的国家农业部A级绿色食品论证、野小蜂省知名商标等。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我县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林农、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培训服务,帮助林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大技术保障力度。
总之,发展林下经济,要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得实惠为目的,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通过严密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落实发展林下经济的领导干部负责制,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逐步朝着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努力确保林下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使其真正发展成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而拓宽增收渠道,既培养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又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的目标,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